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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深化幼教改革 增加咸阳市公办幼教资源供给

麦克凯尔 点击数:

已发布2024-04-07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以来,我省出台了《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企业继续办好幼儿园(政府加大投入、社会子女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鼓励政府接收企办幼儿园(企业与政府双方自愿前提下,地方政府整建制接收企办幼儿园)。

特别是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以及群众对优质幼儿园的需要愈加旺盛,我市现有的公办幼儿园资源已远远不能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2021年6月渭城区委编办,印发《将华星幼儿园等4所企办园转为公办园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24〕16号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星幼儿园等四所企办园移交后管理运营办法》的通知“一、运营模式1.移交协议签署后,华星幼儿园、一棉幼儿园、八方幼儿园、纺织器材厂幼儿园仍然执行现有收费政策,按照现有运行模式运行。华星幼儿园、一棉幼儿园、八方幼儿园过渡期3—5年,纺织器材厂幼儿园过渡期2年。2.幼儿园公用经费由区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

4所企办园转为公办园将近3年时间,目前四所幼儿园保教费为约950元/人·月 ,为公办园的5.59倍,且高于国内一线城市公办园保教费。按照咸渭政办发〔2024〕16号精神,预计2029年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办园”。家长负担过高,财政负担较低,家长承担了应由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

建议咸阳市落实《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国家省级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规范发展等政策精神,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尽快出台相应改革举措,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健全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定期核算制度。定期对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核算,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基础上,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满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已转达2024-04-18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咸阳市

已回复2024-04-29

单位:咸阳市
标题:建议深化幼教改革增加公办幼教资源 教育局回复

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回复:转来群众在陕西省网络名专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网友“麦克凯尔”反映“建议深化幼教改革 增加咸阳市公办幼教资源供给”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四号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渭城区政府多次召开了协调会、推进会、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了渭城区企办园移交工作方案,成立渭城区企办园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移交资产和人员的清查、核实、移交、接收等工作。2024年3月19日,渭城区政府召开了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了华星幼儿园等四所企办园移交后管理运营办法,会议强调,要妥善做好幼儿园资产移交、人员管理等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运营。2024年3月25日,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华星幼儿园等四所企办园移交后管理运营办法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24〕16号),《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区实际,《办法》指出移交协议签署后,华星幼儿园、一棉幼儿园、八方幼儿园、器材厂幼儿园仍然执行现有收费政策,按照现有运行模式运行。4所幼儿园根据《咸阳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幼儿园核算运营成本,每月保教费未超过1300元标准,均低于收费标准。

二是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资助经费补助机制,我区已将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到位。同时,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政策享受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三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近年来,大力改善4所幼儿园办园条件。新建了华星幼儿园食堂、一棉幼儿园校舍加固维修改造、华星幼儿园室外户外活动场地、户外大型玩具、室内玩教具、班级置物柜、空调、电脑、设施设备购置、场地硬化、地下管网等。

感谢您对渭城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力求补足学前教育短板,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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