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老君移民点6期物业费下降 自购房住户不享受?
用户_ABA3 点击数:
已发布2024-02-26
本人为丹凤县老君移民点6期(移民搬迁小区)住户。2021年小区物业费调整,根据房管局文件,高层物业费从0.9每平降至0.6每平,但被告知此降幅仅能移民搬迁住户享受,自购房住户物业费不变。
本人自购房住户合法购房,足额缴纳税费,同一小区同一楼栋享受同样的物业服务,物业费却以不同价格核算,故对此提出质疑。
诉求:要求小区物业服务费统一标准对待,对过去三年0.9价格缴费的住户按0.6核算进行退费,并在物业群、小区门口、物业中心公示告知。
已转达2024-03-0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丹凤县
已回复2024-03-11
单位:丹凤县
标题:丹凤县老君移民点6期物业费问题 政府部门回应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网网调字【2024】03025号来信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龙驹寨街道办、商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丹凤县商镇老君移民六期小区物业公司按照2019年10月15日商洛市物价局、住建局转发的《关于重新修订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备案,物业费按照0.9元/平方米/月收取。
2021年7月,为规范易地搬迁小区住宅物业管理,保障搬迁群众生活,促进易地搬迁小区住宅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丹房管函[2021]28号文件,文件就关于调整易地搬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给出明确规定。收费调整范围为老君移民六期小区、桃园春城小区、老君八期小区和凤冠新城小区中配备有电梯且入住对象为易地搬迁户的高层和小高层住宅。调整标准为物业服务费按不高于公示收费标准的70%予以收取,电梯费、垃圾清运费、水电公摊费用据实收取。调整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共三年。
经核实,该业主为购买商品房住户,不属于在册易地搬迁户,不在收费调整标准范围内。由于该业主为匿名投诉,无法获取该户联系方式,丹凤县房管中心要求该小区物业积极主动与群众进行沟通联系,及时解释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收取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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