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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区邰东社区向安置房业主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用户_Ay9n 点击数:

已发布2024-01-15

我们是在邰东社区全款购买安置房的住户。最近物业对小区内租户收停车费用,竟然也对我家车辆也收取停车费,请问,我们和租户有何区别 ,享受到什么权益? 因为我们是农民低收入家庭,才买到这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我们是否要缴纳停车费?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已转达2024-01-26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杨凌示范区

已回复2024-02-06

单位:杨凌示范区
标题:邰东社区向安置房业主收取停车费 经核实收费合理

杨凌示范区李台街道办事处回复:接到网友反映“邰东社区向安置房业主收取停车费合理吗”这一问题,李台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实处置,现作出以下回复:

经与邰东社区核实,部分居民提出小区停车资源不足,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社区走访群众并借鉴其他小区先进经验,经党委会议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会议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后制定并实施停车收费方案,实施方案及内容前期均在小区内公示。该小区已于2023年12月开始收取停车服务费,相关标准及通知已在小区完成公示。

该小区系安置小区,因安置户基于搬迁事实,享受安置权益。小区内停车场地归集体所有,因此本小区安置居民的车辆免费出入并停放;租房户车辆停放收费:1000元/年,100元/月;买房户车辆停放收费:600元/年,50元/月。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用于小区的日常管理、开支。

后续李台街道将对邰东社区安置房收取停车费收费事项持续进行关注,做好居民解释工作。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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