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亿阳快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给员工补交社保

精金良玉
2023-12-28 09:19
点击数:

我从2020年8月29入职西安亿阳快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从来未为我交五险一金,并克扣工资,加班加点从来不给加班费,随心所欲,只要工作需要就强制加班,还经常不经员工同意,调到不同的承包单位。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解除与亿阳快餐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合同。高新劳动仲裁完后,判决西安亿阳快餐有限责任公司在30日之内为我补交社保。但是我原单位以法院判决未提及,不予补交社保,作为单位,为员工交社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尽责任和义务,他们却无视法律法规!希望帮忙,为我补交五险一金!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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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28 15:00
已转交 2024-01-04 18:46
已反馈 2024-02-0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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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亿阳快餐服务公司不给员工补交社保 人社局回应
西
西安市人社局
2024-02-01 17:52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回复:2024年1月8日,收到贵网《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1013号)后,我局立即安排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精金良玉”反映西安亿阳快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实,西安亿阳快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但未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查证事实及处理情况

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由于我省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养老保险费的核算和养老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均为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医疗保险为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部门为税务部门,因此,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费核定和征收,均不属于市人社局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职能范围。建议网友携带仲裁决定书到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和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反映社会保险欠缴问题,由经办机构核算后移送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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