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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田园新都市无预售证收取意向金 至今不退房款

用户_F1Vn 点击数:

已发布2023-11-08

您好,领导我在杨凌田园新都市五期买房,交了五万块钱意向金,房号为13号楼2单元1601号住宅,因没有预售证,要求开发商给我退款,找开发商协商,同意十一月十号给我填退房申请单,但是一直给我没有答复什么时候给我退款,希望政府领导能尽快解决一下我的退款问题。

已转达2023-11-24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杨凌示范区

已回复2023-12-29

单位:杨凌示范区
标题:田园新都市无预售证收取意向登记金 住建局答复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1109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网友反映的杨凌田园新都市无预售证收取意向登记金、至今不退房款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田园新都市项目13#、 14#、15#号楼前期因规划问题,投诉人购买期间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处置情况

我局于2022年底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告知群众该楼栋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购买。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开发立即停止销售行为,限期整改,及时清退购房群众定金,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经多部门协调,田园新都市项目13#、 14#、 15#号楼于2023年10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3年12月12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群众退款诉求,已责令开发企业与群众协商处理。针对继续主张退房诉求的购房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完成退款;针对愿意继续履行购房协议的购房人,责令开发企业将全部购房款交至监管账户,保障购房业主利益。经开发企业与您协商,愿意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不在主张退款,目前已完成首付款缴纳。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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