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城关镇弘吉国际法拍房迟迟不办理房产证
用户_FVrC 点击数:
已发布2023-10-27
陇县城关镇平凉路口弘吉国际法拍房迟迟不办理房产证,本人刘亚洲跟陇县法院多次,催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迟迟还是不给办理,找多个借口,据了解这几套房到现在为止开发商还没有给住建局进行备案。
已转达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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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3-11-17
单位:陇县
标题:陇县弘吉国际不办理房产证 自然资源局回复
陇县自然资源局回复:收到西部网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11023号”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县自然资源局展开调查,经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已基本查清了相关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鸡弘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了陇县陇马路十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的项目“陇县弘吉国际(现更名为城西铭座)”商住小区,该项目总体规划地上18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2311.99平米,其中:地下一层为配套设施和仓储用房,建筑面积约852.63平方米;一至四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4690平方米;五至十八层为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约16768.37平方米。2014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2017年9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二、办理情况
依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申请登记原则”,按程序依次办理,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的登记。宝鸡弘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弘吉国际”商宅小区,已经申请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随时都能给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的转移分户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经县自然资源局与宝鸡弘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查证,投诉人刘亚洲购买的房屋,属二手房,即刘亚洲与王玉强之间发生的买卖行为。第一次与宝鸡弘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人为王玉强,其签订的是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书,至今并未签订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王玉强也没有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法律规定,无法给刘亚洲办理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告知王玉强尽快与宝鸡弘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住建局进行备案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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