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科创新城丽苑三期不办房产证 反映多次无果

用户_f6OE
2023-06-26 09:46
点击数:

榆林市科创新城丽苑小区三期房产证问题,多次向市里反映无果,是否为懒政堕政,不作为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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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6-26 09:51
已转交 2023-06-26 09:51
已反馈 2023-06-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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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科创新城丽苑不办房产证 正拟定处理方案
榆林市
2023-06-26 09:52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贵部转来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5139号)收悉,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网民留言反映的科创新城丽苑小区房产证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丽苑小区坐落于榆林科创新城怀远六街,由陕西万顺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2年10月签订第一份出让合同,2012年10月办理第一本土地证,2013年4月签订第二份出让合同,2013年4月办理第二本土地证。2013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当先由建设单位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业主持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经核实,丽苑小区存在超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等问题,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化解处理榆林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要求,经我局多次督促,建设单位已提交相关资料,目前正在拟定处理方案。待处理方案正式确定后,我局将积极协调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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