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田蜜蜜幼幼园榆林高新分园违约加收费用、不给退费
曹女士 点击数:
已发布2023-03-16
本人于2021年12月13日在春田蜜蜜幼幼园榆林高新分园为女儿办理了13个月的托育服务,收费24000元,中途因疫情原因以及小孩生病办理了延课,目前已经上了9个月,还剩4个月的,2023年3月份起,园里以监控费、伙食费、课时费要求加收费用并且取消了延课制度,明确违反了当时合同约定,我女儿目前已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遂提出退费处理,但托育中心各种推诿不予退费且态度强硬,现需有关部门介入处理退费事宜。





已转达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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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3-04-12
单位:榆林市
标题:榆林春田蜜蜜幼幼园不退费 按合同约定不予退费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回复:我局(所)于2023年3月9日收到你局分送的2023030805327145关于曹女士投诉春天蜜蜜乱收费的投诉单,现将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我所接分局转办的投诉,经工作人员核查,当时双方已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已上课时超过总课时的50%,概不退款。原托管班虽已经转让,新老板仍履行之前的合同,投诉人不愿上课,按合同约定不予退费。就此情况,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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