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乾县过境公路改建不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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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2-08-16
我家在咸阳市乾县阳峪镇陈家洼村,现我家门口在修312国道,工程名称: 312国道乾县过境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此国道距离我家房屋仅有8米,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现在修的这个国道距离完全不符合公路安全保护规定,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导致我们有家不能回。相关部门无人负责沟通,踢皮球,完全无视百姓生命安全。望相关部门重视,尽快协调解决,以保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已转达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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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2-08-22
单位:乾县
标题:312国道乾县过境公路改建问题 乾县交通局回复
乾县交通运输局回复:针对网友反映312国道乾县过境公路改建不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问题,我局积极与设计单位联系,经设计单位现场核实,312 国道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居民产生的影响,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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