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康市汉滨区关家镇黄堡村7组村民,因是贫困户,按照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要求服从易地搬迁安排,2019年10月迁入关家镇安置点,因经济条件有限及腾退补偿款一直未到位,房子空无家具、家电、生活用品、(仅有一张活动竹板床和电磁炉用具一套),经济收入有限,加上日常米、面、菜没有保障,故我与丈夫暂时借住在大女儿的土房(大女儿步入社会早,孝顺,经常回家照看父母;二女儿远嫁深圳,儿子上学在外,故家人商议将新土房早在2008年底分给大女儿,且有本村单独户口),同时搞点产业(丈夫李广海腿脚残疾干不了重活,出外打工年龄和身体不符)养猪、鸡、鱼、种经济作物(玉米、油菜),种甜杆(烤杆杆酒),以此来谋生计。
信访问题一:我们所属土房已于2019年12月9日底拆除和腾退,并在村、镇领导详细设计确认无误后签署补偿协议(签字和指印完备)。但补偿款遥遥无期,多次反映,村、镇相关负责人多次回答不一:按十三五政策、政策有变、汉滨区有新政策、按578政策。至今日信访,又以设计有误,反复背离十三五搬腾退协议。镇政府出尔反尔的违约行为该如何解决?工作含糊,此行为后果是否为我们承担?
信访问题二:我与丈夫李广海现借住黄堡大女儿家,因在安置点“愁吃”,“住房无保障”。镇政府、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积极为之解决?2、靠自身能力谋生计但信访后镇政府以被拆除房屋为大女儿为由(本人、家人、村里人均不知此事)又以镇政府设计有误为推辞,此做法及欺压行为作何解释?信访后以本人为老党员,要求服从安排,否则将受到党纪处分,正当诉求,此解决方式是否妥当?
信访问题三:通过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了解到汉政办函(2020)31号文件相关要求:“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推进工作落实。”但关家镇政府未积极过,本人多次反映无果,镇政府答复不一,且违背当时协议,又未承担责任、道歉等。
信访问题四:2020年10月10日收到信访短信,告知在受理平台作出评价,但在10月19~20日前后了解清楚如何评价时,但经过拨打省信访电话029-63918073得知在10月12日已经评价,本人未评价且处理意见等签字为不满意,但为何评价结果为满意,何为?
综上所述,敬请贵网帮扶,帮我60多岁的老百姓暖心答复,不在使我及丈夫身心受到伤害、不在受镇政府不妥当的处理方式受气(丈夫患有高血压)、不在劳累拼命受奔波信访。让我们尽快享受十三五腾退补偿,使我们住房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