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向阳镇贫困户易地搬迁交款情况和房屋标准
岭南 点击数:
已发布2020-05-18
你好,陕西省紫阳县向阳镇无房贫困户老两口易地搬迁,分到58平米的房子,需要缴纳多少钱?交钱后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交房后房屋要达到什么标准?
已转达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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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20-06-04
单位:紫阳县
标题:贫困户易地搬迁交款情况和房屋标准 紫阳县回复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费单位来函后,我县就网友反映“紫阳县向阳镇贫困户易地搬迁交款情况和房屋标准”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岭南”反映,紫阳县向阳镇无房贫困户老两口易地搬迁,分到58平米的房子,需要缴纳多少钱?交钱后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交房后房屋要达到什么标准?
二、调查情况
由于网友“岭南”网上留言中个人信息不全,无具体联系方式,调查过程中无法直接联系本人核实情况。根据网友“岭南”反映的情况以及结合近期有反映类似问题的群众,我县在易地扶贫搬迁系统中通过信息比对,初步确定网友“岭南”反映情况为向阳镇显钟村八组村民林家才,该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家2人,户主林家才,配偶王在玉。该户属整户丧失劳动力低保贫困户,2018年向阳镇政府为该户解决了“交钥匙”工程安置住房1套。
(一)关于“分到58平方米的房子,需要交纳多少钱”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国扶办等十四部印发《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 第60条规定:“为避免贫困搬迁家庭因建房而大额负债影响脱贫,国家对自筹资金额度进行了严格限定,明确规定建档立卡搬迁群众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万元或每人不超过2500元,两个标准也可并行使用,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除自筹资金。”
该户为整户丧失劳动力低保贫困户,属于特殊困难群体,按照规定已免除自筹资金。
(二)关于“交房后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情况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国扶办等十四部印发《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第100条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由政府出资和群众自筹建设(购买)的不动产,除特殊安置方式外,应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第102条规定:“在集中供养中心或养老院、幸福院安置的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众,可不面对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其所居住的安置住房不动产权归地方政府或村集体所有。”
该户为整户丧失劳动力低保贫困户,属于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交钥匙”工程安置属特殊安置方式,按照规定不面对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其所居住的安置住房不动产权归地方政府或村集体所有。
(三)关于“交房后房屋要达到什么标准”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国扶办等十四部印发《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第37条规定:“一是住房质量验收或质量安全鉴定合格。二是室内门窗安装到位、水电入户、地面平整、内墙四白落地。三是安置点内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齐备并可正常使用。”
2018年向阳镇政府为该户解决的“交钥匙”工程安置住房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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