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6年开发商不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阳光 点击数:
已发布2020-04-23
你好,我是咸阳市淳化县阳光鼎湖花园小区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已经入住6年,咸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不给我们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一部分业主全款买了房子,开发商也没给办过户登记,以至于我们小区140多户的房子在2020年让咸阳市秦都区法院给查封,淳化县人民政府当年招商引资的项目,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为什么要让们这些平头百姓要为政府的不作为犯下的错误买单。我们在这个新冠疫情还没结束的时候,马上就要变得无家可归了。我们是用我们的真金白银买的房子,住了6年怎么就会被查封。我想不通,我实在是想不通。希望作为上级政府部门,能为我们这些老实本分的人做主。


已转达2020-04-28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淳化县
已回复2020-05-30
单位:淳化县
标题:小区入住六年不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淳化县回复
淳化县自然资源局回复:一、不动产登记属于权利人申请登记。2016年5月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至今,咸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阳光鼎湖项目,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
二、2019年9月9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民事裁决书,以(2019)陕0402执1498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9)陕0402执1499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阳光鼎湖2、3、4、5、20号楼、218套房产协助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内不得办理过户、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否则,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查封期内,依法查封的218套房产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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