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城市广场物业对公共区域停车位设卡收费 望关注!
业主 点击数:2482
已发布2019-10-21
我是延川县城市广场一期业主,我们城市广场一期五栋楼共住两千多人。去年物业公司把楼前院的公共区域停车位进行设卡收费,当时经过业主抗议维权停止了收费,前段时间物业公司再一次对前院的公共区域停车位进行设卡收费。
物业法明确规定公共区域停车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可是城市广场物业公司却明目张胆的侵犯业主的权利,难道物业公司后面有保护伞吗?希望相关部门关注解决。
已转达2019-11-04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延川县
已回复2019-11-04
单位:延川县
标题:城市广场物业对公共区域停车位收费 延川县回复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回复:针对#1205工单反映问题,经我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城市广场一期地上停车位为规划建设时已规划建设停车位39个;
二、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未就该停车位进行相关约定;
三、此类公共区域停车位权属问题未有明确法律条款规定,而一期商铺前停车位未占用小区共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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