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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大道新石鼓园小区楼下铁皮作坊敲铁皮扰民

崔先生 点击数:

已发布2019-09-10

我是家住渭滨区滨河大道新石鼓园小区的居民,我们家楼底下开有一家铁皮加工店铺。每天早晨七点左右敲打铁皮,一直敲打到下午六点半左右,周六周日无休。声音特别刺耳,并且由于有时敲击地面导致房屋地板轻微震动。因此导致白天根本无法在家中休息。于是我向渭滨区执法大队举报,执法大队也对商铺进行了劝告,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然后我便上网查询有关案例还能否有其他解决的方式时发现,在西部网中有一个题名为《中山东路宝鸡机务段家属楼下铁皮作坊敲铁皮扰民》。于是我便按照此案例中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回复,去找我们小区所属的桥南街道办事处和中滩路社区人员进行协调。

首先我前往桥南街道办事处。可在我进门都还没有来得及说明具体情况时,该负责人员就开始极其不耐烦的推卸责任,于是我将此案例中有关街道办事处可以帮我进行协调的事项向他说明后,此工作人员极其蛮横,并且在此期间不停的摆弄手机,实在让人无法与其沟通,桥南办的这位工作人员不禁使我感觉“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依然飘荡在桥南街道办,抹黑着基层工作人员的形象。

于是,无奈之下我只好没有底气的去找中滩路社区,社区的工作人员为我介绍了一下我们小区和商铺之间的情况。而此情况详细为:由于我们小区是商品房,一楼的商铺是当时房地产开发商将其卖给了石坝河村村民,铁皮加工店铺的店主是和石坝河村村民签署的店铺租赁合同,而我们小区又坐落于中滩路社区管辖范围,但是店铺的所属权又是石坝河村民的。在社区工作人员给我介绍完这个情况后,我便询问该怎么办时,社区工作人员给我的说法是,店铺的任何情况都不归他们管理,让我去找石鼓镇政府反映情况。

本就被桥南街道办工作人员气的够呛的我还是和社区工作人员耐心交涉,可交涉的结果就只是社区可以将我的意见传达给店铺,但是至于店铺能不能减少噪音他们无法规劝,因为毕竟店铺所有者是石坝河居民,石坝河又归石鼓镇政府管理,甚至年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都是与石鼓镇签署的。

所以我觉得社区工作人员说的有道理,于是前往石鼓镇政府。工作人员将我引荐到负责此类事件的石鼓镇政府司法所(2)办公室,在我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立马反驳说中滩路社区工作人员胡说八道,明明是桥南街道办事处的责任怎么无耻推托到石鼓镇政府这边,让我再回去找桥南街道办事处和中滩路社区,并且他们从来都没有和铁皮加工店铺签署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书等东西。无奈的我将中滩路社区工作人员所说的店铺所有者是石坝河村民,石坝河村民是归石鼓镇政府管理的。于是石鼓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马给我举例道:如果一商人在其他省犯了罪,难道要带回原籍处理吗?听完此话,我竟然无力反驳。

总结一下问题:

一、如果我需要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帮助,此类事件我该找桥南街道办事处还是石鼓镇政府?

二、能否向渭滨区环保局反映情况,并且请相关负责同志帮我检测噪音数值,以确定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噪音数值,可供执法大队有依法依规处理的依据?

已转达2019-09-17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宝鸡市

已回复2019-09-29

单位:宝鸡市
标题:新石鼓园小区铁皮作坊敲铁皮扰民 将加强巡查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接到贵网第09071号舆情调查反映的滨河大道新石鼓园小区铁皮作坊敲铁皮扰民问题后,我单位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现就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部网第09071号网上舆情调查函反映的滨河大道新石鼓园小区铁皮作坊敲铁皮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反映问题,我单位局属执法大队西高新执法中队于9月26日安排赵洪波、马瑞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滨河大道新石鼓园小区铁皮作坊敲铁皮扰民,第09071号网上舆情调查函反映客观存在。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联系了门店负责人,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音排放,减少扰民。后经联系投诉人,表示反映问题已经有所改善,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单位执法人员将加强该区域巡查,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附件:现场检查照片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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