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财政不按时缴纳职工干部住房公积金
延川人民 点击数:3636
已发布2019-03-07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不按时缴纳职工干部住房公积金,我们公积金只缴纳到2018年12月我们买房做贷款人家不受理,说断交了。人民群众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买房。
已转达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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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2019-05-31
单位:延川县
标题:延川不按时缴纳职工干部住房公积金 将尽快拨付
延川县财政局回复:我县住房公积金之前一直按季度拨付。自2018年10月全国联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双贯标”验收,根据省、市住房公积全管理要求,住房公积金应按月拨付。县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后,一致认为要按照中省市要求,全面实施新的规章制度,目前,我县职工干部的住房公积金都已交至3月底,经请示政府,财政近期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将4月份住房公积金约420万元拨付住房公积管理中心,保证职工干部住房贷款可以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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