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西安咸宁路店促销价有毛腻 请相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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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18-09-14
华润万家卖的啤酒店内标签价和付款价格不一样。昨天去了华润万家买了四听啤酒标价3.3元最后付款价3.5元,以为搞错了。今天又去买了两听,付款还是3.5一听,当时就提醒收银员了,为什么标价和付款价格不一样,可收银员根本就没理。这样的商家还有什么诚信!
已转达2018-09-28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发改委 ,并抄送至:市物价局
已回复2018-10-15
单位:西安市发改委
标题:华润万家西安咸宁路店促销有毛腻 超市被罚300元
西安市物价局回复:我局收到贵单位转交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8]第09111号网友反映华润万家西安咸宁路店促销价有毛腻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按规定办理,我局价格举报中心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此函转交给新城区物价局办理。现调查完毕,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爱家购物广场咸宁店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42号,法定负责人为徐建。网友反映的华润万家西安咸宁路店和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爱家购物广场咸宁店为同一家店。
二、办理情况
新城区物价局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爱家购物广场咸宁店所售卖的“青岛9度冰爽啤酒”暂时缺货,超市已不售卖,具体下架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青岛9度听装每听3.5元,青岛9度冰爽啤酒每瓶3.3元,标价签由于超市内部管理不到位造成货签不对位。已责令超市加强巡查和管理,同时进行自查和整顿,做好明码标价,确实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
由于西安华润万家超市咸宁路店的所售商品存在标价签货签不对位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给予西安华润万家超市咸宁路店罚款300元。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新城区物价局不定期的对华润万家咸宁路店明码标价进行检查和抽查,更好的规范企业健康发展。我局要求新城区物价局加强辖区内商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的市场巡查频次和力度,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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