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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通局 > 投诉举报

滴滴平台一网约车司机因与乘客发生口角 在高速公路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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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6-06-18

6月7日凌晨,我通过滴滴平台下单乘车陕AA35660,01:26上车,01:54车辆行驶至咸阳东高速路段时,司机因高速通行费与我发生口角,随即勒令我立即下车。我惧怕发生肢体冲突,无奈只能在高速区域下车,独自步行离开高速。

本次事件存在两项严重违规行为:

1. 营运行业违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管辖)

司机高速公路中途甩客,严重违反网约车运营管理规定,漠视乘客人身安全,应当由交通执法部门对司机、滴滴平台进行行业处罚。

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高速交警管辖)

高速公路严禁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夜间高速车流速度快,司机违法停车驱赶乘客下车,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属于危险交通违法行为,应由高速交警依法对司机作出扣分、罚款等处罚。

单一部门无法完整处置全部问题,仅交通执法只能处理营运违规,仅交警只能处理交通违法。现恳请西部网对此事予以曝光,督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高速交警开展联合办案,分别对两项违法行为同步立案查处。

已转达2026-07-0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交通局

已回复2026-07-23

单位:西安市交通局
标题:网约车司机因与乘客发生口角 在高速公路甩客 情况基本属实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接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06119号)后,市交通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2026年6月7日1时26分,一名市民通过滴滴平台预约网约车(车牌号陕AA35660,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订单起点为西安市南二环路广丰国际大厦东门(主路),终点为咸阳市渭城区水电十五局。行程中,双方因高速公路通行费支付方式引发争执,驾驶员存在言语辱骂行为。

经核查,网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市交通局第一时间督促滴滴平台调取行程录音核查事情经过,并要求平台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平台已主动联系市民,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全额退还订单费用,并给予160元现金及优惠券补偿;针对驾驶员言语不当及中途甩客行为,平台依据《安全服务记分规则》合并扣除服务分9分。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下一步,市交通局一是持续督促平台妥善处理乘客投诉后续事宜,确保乘客“事心双结”;二是督促平台加强对司机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优化驾驶员服务考核权重,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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