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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小区一业主被要求补缴2017年前任业主取暖费

用户_PFly1f 点击数:

已发布2026-04-23

2023年12月4日,我购买了咸阳市彩虹老区的房子,交房时,我本人与中介、前任业主查询暖气是否有历史欠费,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明确答复没有欠费,只需要缴纳2023年暖气费即可,我当场缴纳2023年暖气费,并更改户名,随后我和家人五六次打电话确认没有欠费。

2025年底,我发现门上有一张2017年暖气欠费催缴通知,我拿着单子去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质问,该公司称十年前是手工记账,小区是两个暖气公司供暖,他们是2020年后接手,之前的账本他们也没有,现在合并之后他们逐步把几十年前的账目翻出来,让我补缴2017年的暖气欠费。

将近十年前的账,这期间这都换了多少任业主,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说彩虹小区这种情况比较多,他们现在统计后上报,如果需要补交再给我打电话。截至目前过了半年,一直没有接到咸阳市高新天然气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电话,今天打电话查询,还是提示2017年产生欠费。

已转达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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