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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扶风县段家镇青龙村九组一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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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6-03-30

我叫李宏旗,性别男,民族汉族,住址陕西省扶风县段家镇青龙村九组。

我原有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已超过30年以上,虽经过多次修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地基下沉造成的裂缝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我原来居住的房屋共一间,和我弟两家共同居住一个院子,我们两家共用人口已经达到9人,我儿子要结婚,现有宅基地及房屋已确权到我弟户下,我们一家五口人目前在村里无栖身之地。为了生活必须申请宅基地建房,望有关部门给予批准修建新房的土地。本人2004年、2015年多次递交庄基地申请,多次找村委会无果。

这些年来我通过多年的辛苦劳动,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的费用,只须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过年过节我和家人能有一个安全的家,现在的宅基地及住房问题是我第一大愿望,恳请相关部门能为我解决问题。

已转达2026-04-07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扶风县

已回复2026-04-07

单位:扶风县
标题:扶风县段家镇青龙村九组一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 镇政府回应

扶风县段家镇人民政府回复:3月31日,收到陕西网络名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中段家镇青龙村青龙九组村民李宏旗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诉求后,段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镇自然资源所、农业组负责同志进行核实,现回复如下:

镇工作人员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一户一宅”相关政策规定,对李宏旗的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李宏旗家有5口人,与其弟共有一处宅基地,该户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申请条件。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薄、身份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资料。村民小组初审公示后提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后报乡镇政府审批。镇村干部已与该户进行了沟通,详细告知宅基地申请流程。

感谢贵网对群众诉求的关注,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宅基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宅基地相关工作,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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