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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督促渭南韩城市民杨新都汇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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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6-03-19

我是韩城市新城区民杨新都汇小区业主张朝侠,房屋坐落韩城市新城区民杨新都汇小区2号楼2单元3层301号。现特向您反映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长期无法办理的问题,因个人特殊原因急需出售该房屋,恳请您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切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购房及相关手续办理基本情况

2013年9月8日,我与陕西民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小区上述房屋,合同编号:2013-099。合同约定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我按约支付了首付款150000元,并于2013年9月在韩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备案号:[您的备案号]。同时,我已按规定足额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8876元,相关税费缴纳手续均已办结。

按揭贷款期间,我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无任何逾期记录。2025年1月24日,我已一次性结清剩余全部银行贷款,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韩城支行出具了《个人贷款结清证明》,并解除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随后,我从不动产登记部门领取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编号:00004185),工作人员告知该证明可作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重要依据。

二、房屋办证受阻的核心问题

自购房至今已十三年,我及小区众多业主始终期盼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因开发企业相关手续不完善,导致该小区房屋长期不具备办证条件。经了解,该项目因未完成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核心手续,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法定条件,属于历史遗留的“登记难”问题。

我已备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个人全部材料,包括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专项维修资金缴费凭证、贷款结清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但因开发企业未完成项目首次登记(大产权证),我无法单独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协调,均因项目整体手续问题无法推进。

三、急需办证的特殊原因

近期,我因子女升学购房急需资金周转等,急需出售该房屋。房屋买卖交易的核心前提是具备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因无证书,我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已错失多次交易机会,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让我陷入生活困境。

四、恳请协调解决的事项

韩城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已推动多个项目解决办证难题。民杨新都汇小区办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众多业主切身利益。为此,我恳请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我的办证诉求:

1.督促韩城市民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补齐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首次登记办理进度。

2.依据我市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开辟绿色通道,允许我持现有完整个人材料,先行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切实解决我急需卖房的燃眉之急。

3.明确专人对接该小区办证事宜,及时向业主反馈办理进度,确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我深知该项工作繁杂,但该问题已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恳请予以高度重视,协调推动问题尽快解决。我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全部材料。

已转达2026-03-24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韩城市

已回复2026-03-26

单位:韩城市
标题:恳请督促民杨新都汇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韩城市回复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收到贵单位西部网韩城市“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交办单(韩政督〔2026〕6号),关于督促民杨新都汇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逐一核查、全面梳理,明确问题症结并研究制定解决举措。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网友反映的民杨新都汇小区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问题属实。目前,该小区仅能正常受理房屋预告登记业务,购房业主暂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转移登记,无法取得个人不动产权证书,业主相关办证诉求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二、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

韩城民杨新都汇项目位于新城区,该项目由陕西民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且项目主体已建成完工。因开发企业自身情况影响,截至目前,项目相关业务承办单位,尚未向主管部门提交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所需的法定资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需完成房屋竣工(包含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项目联合验收、完善各项备案手续为前提,因该项目不满足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条件,导致无法为购房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调查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

针对该问题,建议接收民杨房地产公司相关业务承办单位,尽快向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房屋竣工后的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房屋竣工联合验收。

后续,待该小区完成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全部手续,完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购房业主即可携带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测量报告等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法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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