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宸院二期业主房屋漏水无人修理 物业不履行相关义务
用户_PFlPXL 点击数:
已发布2025-12-09
本人系西安宸院二期12楼1单元302业主,购房后一直未入住,2025年10月17日物业管理人员联系说4楼402室存在漏水需排查,后经物业说明系402室厨房排污主管道与支管连接处漏水,11月25日本人发现房屋厨房石膏板吊顶被水浸泡发霉,立即联系物业要求处理,物业以不是自己责任为由拒绝维修,本人拟走法律程序维权,要求物业提供漏水楼层业主姓名、电话及漏水情况说明,物业均拒绝提供,协助业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是物业的义务和责任,现物业拒不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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