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白水县玉鼎佳苑小区外墙渗水 物业开发商相互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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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5-10-16
尊敬的西部网民生热线:
您好!我是渭南市白水县玉鼎佳苑2号楼A单元5楼东户业主。我于2015年购置该房屋,此前房屋东侧公共墙(外墙)仅存在轻微渗水未对居住造成严重影响。但今年陕西连续三十余天降雨后,该墙面渗水问题急剧恶化,现已出现大面积发霉、墙体开裂,部分区域甚至出现墙皮脱落,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日常生活(附渗水现场照片、视频及房屋购买凭证截图为证)。
为解决问题,我多次向小区物业、开发商反馈,却遭遇双方互相推诿:物业以“渗水属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为由,拒绝协助推进任何维修事宜;开发商则直接以“房屋已过质保期”为由,明确拒绝受理,导致渗水问题完全无人管。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外墙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即便过质保期,也可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而物业本有义务推进申请流程。但目前物业与开发商均不履行责任,我作为普通业主无能力单独维修,若再拖延,持续渗水可能进一步损害房屋结构。
现恳请贵平台协助:
1. 督促属地住建部门介入,明确物业与开发商的责任边界,要求物业依法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流程;
2. 推动相关责任方(物业或开发商)尽快对渗水外墙进行检修,同时赔偿我因渗水导致的装修损坏损失。
此外,我需特别说明:若因物业、开发商拖延维修,导致渗水、发霉问题进一步加重,引发家人皮肤病或其他健康损害,或造成房屋更大面积损坏,我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责任方追责的权利。
盼贵平台能关注普通业主的居住困境,帮助推动问题解决,感谢!

已转达2025-10-3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白水县
已回复2025-11-12
单位:白水县
标题:渭南白水县玉鼎佳苑小区外墙渗水 已进行防水处理
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贵栏目反映的《民生热线》网调字〔2025〕第10031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玉鼎佳苑小区外墙渗水”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针对玉鼎佳苑小区2号楼A单元5楼东户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与物业取得联系,物业联系工程人员,已对外墙墙体进行了2次防水处理,并与业主口头协议在外墙渗水问题解决好以后,对业主家中的渗水墙涂墙面乳胶漆进行修补,维修过程中,全程邀请业主对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确认。
二、下一步工作
继续督促物业跟进维修进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处理,同时加大排查力度,杜绝反复性隐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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