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留言

咸阳市 > 投诉举报

咸阳融创御河宸院6地块未达交房条件 提前收取1年物业费

用户_cZvM 点击数:

已发布2025-02-14

我是咸阳市融创御河宸院6地块购房业主,2021年4月30日签订购房合同,约定2024年8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未履约,拖延至金仍无法达到交房标准,甚至“预交付”条件亦未满足,工地施工严重滞后,现场混乱不堪,水电、绿化等基础工程均未完工。

开发商以“预交付”名义要求业主签署收房文件,并强制收取一年物业费,此举毫无法律依据,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费应自实际交付后起算。而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对此视而不见。

现代表全体业主提出诉求:

1. 责令开发商立即全面复工,制定工期倒排计划并公示,确保房屋质量达标后尽快交付;

2. 叫停违规“预交付”,禁止以任何形式强制收取物业费;

3. 彻查地方部门履职情况,严惩失职渎职行为。

恳请有关部门介入督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盼复!

此致

敬礼!

以下照片为工地拍摄

已转达2025-02-20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咸阳市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发表您的看法

提 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1/
  • 账号登陆
  • 手机登陆

登陆

登陆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