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好:
本人孩子在丹凤梦之扬舞蹈培训中心学跳舞,现将该培训中心相关情况反映如下:
1、2023年11月11日培训中心要求交纳2024年全年的培训费2400元,此行为违反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第五条“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规定。且收费标准未公示。
2、每学年寒暑假培训中心会组织汇报演出,演出舞蹈服让家长自己购买,存在的疑问是既然交纳了培训费,为何每次还要买几百元的舞蹈服,购买的舞蹈服汇报演出后便不再用了,而且汇报演出是培训中心为了招生而组织的,为何演出服装却要家长购买。
3、2024年8月5日梦之扬培训中心组织暑期汇报演出,组织不力,演出完要求学员签到,在签到时不按顺序签到,且态度极其恶劣,在遭到质问后,8月6日竟莫名其妙发微信不让孩子去跳舞了,发完删除了家长微信,学费已经交了,为何不让孩子跳舞?这是什么行为?
4、培训机构老师极其不负责任,态度恶劣蛮横,每次通过微信群发生培训时间随心所欲,不清不楚,向其了解情况,置之不理,孩子去了,声称不培训,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
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属文化和旅游部门监管,特请求贵部门予以调查并将相关调查情况通知本人,梦之扬培训中心要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如反映后得不到解决,本人将一直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