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梨园欢乐谷安全措施不足 孩子在玩耍时发生骨折
云淡风轻 点击数:
已发布2024-07-08
患者燕某,女,15岁,学生。2024年2月9日在洋县梨园欢乐谷游乐场购票入场玩耍时受伤导致右肘部骨折,当时无游乐场安保人员救治,我(燕某爸爸)赶紧进去将小孩扶起,并找来游乐场临时负责人,负责人让我自行给小孩看病,态度极差。
为了不延误病情,我及时将小孩送往就近洋县和谐医院给予住院治疗,期间多次与游乐场法人鲁某沟通,他推来推去,不愿出面处理,认为自己游乐场买的有保险,让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只是来调查了情况后,提出需要住院诊断证明、医疗发票、住院清单等资料,不予医疗垫支。我只好到处筹资给小孩看病。目前小孩病情好转出院,所有资料于6月4号都交于洋县梨园欢乐谷游乐场法人鲁某手里,至今未给予处理。该游乐场安全措施不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游客人身安全不屑一顾;对已发生游客的人身安全事故,推卸责任,不关心,不处理;将广大游客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不负责任。恳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给予援助处理。
已转达2024-07-1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洋县
已回复2024-07-23
单位:洋县
标题:游乐场安全措施不足孩子玩耍时骨折 洋县回复
洋县人民政府回复:7月11日,收到贵单位网调字〔2024〕第07040号网上舆情调查函,有网民反映“游乐场安全措施不足 孩子在玩耍时发生骨折”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纸坊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2月9日,反映人女儿燕某在洋县梨园欢乐谷玩耍时受伤导致右肘部骨折。当事人与梨园欢乐谷就责任划分、医疗垫资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对理赔进度慢表示不满。
二、调查核实及处置情况
经核实,2月9日,燕某及另一名孩子在梨园欢乐谷蹦床上玩耍打闹时不慎跌落受伤。2月22日,梨园欢乐谷负责人鲁某垫付医疗费用1000元。6月初,燕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将相关资料交给梨园欢乐谷。目前,梨园欢乐谷已将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提交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纸坊街道办事处多次召集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座谈协商,涉及保险公司需要理赔的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合计31000元,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正在进行理赔程序;涉及的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正在协商中。若协商未果,将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洋县政府已责成应急、市监等部门加强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管理,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衷心感谢对洋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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