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6月7日,网友反映,“临潼区东尧小区交房四年未办理房产证”,我区已收悉,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我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留言“西安市临潼区东尧小区,按照购房协议约定甲方负责为村民办理房产证,而且大修基金已缴纳,但从2018年底交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且没有动静。相关单位也未将其列入处遗处置,群众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核查情况
经查,留言人反映的东尧小区房屋不能办证,是因为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未向资源规划临潼分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初次登记。同时,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也未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2.1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申请制,依申请而办理。首次登记由开发建设单位申请,资料齐全,经法定程序即可办理登记;转移登记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申请,资料齐全,经法定程序即可办理登记。
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目前未向资源规划临潼分局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导致业主不能办证。因办理房产证是申请制,依申请登记,资规临潼分局没有执法权限监管和督促开发企业来办证,但作为职能部门,将本着“一切为市民服务”的宗旨,尽量协调和沟通市民反映诉求,如果确实存在开发商超时办理或违约责任,按照市民与开发商双方签订的相关购房合同,建议市民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待开发企业向资规临潼分局提交首次登记资料齐全后,资规临潼分局将加快办理首次登记进度,争取早日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