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代王中心小学拖欠老师课后服务工资

用户_fwXS
2023-04-1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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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已过半,临潼区代王中心小学不按时给老师发放课后服务费,2021年度10月、11月,2022年度11月、12月以及本学期2月、3月课后服务费均未发放。2021年11月,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从2021年11月起,按照每课时不低于60元的标准每月据实发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的课后服务报酬。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按时发放工资违反了劳动法!为何学校每月按时收取学生课后服务费却迟迟不给老师发放,一线老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工资发放方式不完善!望有关部门负责人尽快核实解决!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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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4-19 09:45
已转交 2023-04-20 16:01
已反馈 2023-04-20 16:02
已反馈 2023-04-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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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代王中心小学拖欠课后服务工资 政府办回应
临潼区
2023-04-20 16:02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友反映“临潼区代王中心小学拖欠老师课后服务工资”一事,我区已收悉,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我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代王中心辖区共7所小学,各校的课后服务工作采取一校一策,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2 号),《西安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教发〔2019〕139 号)和西安市《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市教发〔2021〕57 号)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实际在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课后服务费除少部分用于水费、电费及办公耗材外,其余全部用于教师课后服务工资发放。因各校学生人数不等,收取课后服务费存在差异,所以教师课后服务课时费不一。

2021年度,10月、11月的课后服务费中心校统一收缴后上交财政局,暂未拨付,待拨付后,及时发放。2022年度11月课后服务费正在走财务流程,即将发放。其余月份课后服务费待各校考核、核算、上报齐全后将逐步发放。

关于市民所述《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发放标准,我局未接到陕西省相关部门所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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