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出租给本人对房屋(碑林区东方广场1号楼1单元504)。
刚粗糙装修完就立即出租,房间空气严重不达标,且存在大量问题:燃气存在安全隐患,油烟机不能用,暖气片锈蚀漏水而且暖气片数量少,空调管穿玻璃,供暖了在屋里还需要穿厚衣服,椅子用简单的钢管焊接而成,焊缝开裂,椅子脚变形不稳定导致摔倒等诸多问题,达不到使用条件,而且一直未处理到位,属于严重违约。本人曾多次要求退房换房,却遭到他们无理由拒绝。
58同城上写的押一付一,签合同的时候变成押一付三乃至是押二付三。
甚至在本人不在家的时候(2023.2.25),强行入户搬走本人私人物品,之前也发生过维修人员在本人不在家的时候竟然用他们的万能擅自进入本人的房间,毫无安全感可言,投诉到他们管理人员那他们毫无愧疚之心,而且还蛮横。
导致本人目前没有住所,无法正常生活。而本人房租交到了2023.3.21,而且还有一个月押金,而2.20之前本人已经明确告知他们,本人住到3.20就不再租该房子了,实在受不了他们,毫无安全感幸福感。
他出租的房屋达不到正常使用条件造成违约,竟然还敢不退押金,不退剩余房租、服务费等。
诉求:
一、完整无缺归还本人物品,如丢失、破坏、污染,需赔偿
二、退还剩余房租,退还押金及服务费,暖气费
三、赔付违约金给本人
四、赔付本人住宿及误工损失费
五、对本人道歉
望协调处理为盼,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