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东兴蓝波湾小区11号楼供暖温度不达标

冷冷
2022-12-2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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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阎良区公园路东兴蓝波湾小区11号楼住户,本供暖季暖气费已全额交足。今冬供暖以来,初期温度一直达标,但本月17号以来,温度逐渐下降,这几日基本稳定在16.2~16.6℃区间。请问阎良区供暖管理部门几个问题,第一,供暖温度不达标,我是否可以申请热力公司上门测温?第二,如果不能申请热力公司上门测温,这个问题该怎么彻底解决?第三,如果能申请热力公司上门测温,我该向哪家热力公司申请?第四,如果热力公司拒绝上门测温的申请,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第五,如果热力公司同意上门测温,但又久拖不来,或是专挑我不方便的时间来,我又该如何解决?第六,如果热力公司要求我自己测温,但等供暖季结束后又不承认我自己测温的结果,这个问题怎么解决?麻烦阎良区供暖管理部门解答。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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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2-22 10:15
已转交 2022-12-27 16:47
已反馈 2022-12-2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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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蓝波湾小区供暖温度不达标 住建局答复
阎良区
2022-12-27 16:47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根据您所反映的材料,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针对反映“阎良区东兴蓝波湾小区11号楼供暖温度不达标”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条,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状况下,且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供热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针对市民反映的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该小区供暖管网运行正常,我局已要求换热站联系用户进行入户检测,经实测,温度正常。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再遇到类似问题,请致电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6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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