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期使用浦发银行信用卡,每月按照账单按时还款,并无逾期等不良信用。由于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本人实在无力偿还浦发银行信用卡,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还款协议。
但浦发银行私自规定,在沟通时表示协商还款的前提是每月还要上报我的逾期征信(已经咨询过人民银行并无此规定),明确一点本人不是不还,也没有恶意拖欠,只是现在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实在没有办法每月偿还四千多元。诉求:需要协商还款,不影响本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