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交警大队贴条不发短信告知车主挪车
路人甲 点击数:
已发布2022-07-18
西安市规定交警贴条前有短信告知车主的义务,规定时间内挪车可以不处罚,高新交警大队直接贴条,8点半贴条,从来没有收到短信要挪车,就去商场买个东西,出来车就贴条了。

已转达2022-07-26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交警支队
已回复2022-07-29
单位:西安市交警支队
标题:交警贴条不发短信告知车主挪车 交警回复
交警高新大队回复:根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五条 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由于市民未在投诉中说明违法停车的情形是否属于上述5种情形之一,以及未收到短信还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市民的车辆在车辆信息中留存的车主联系电话是其他号码,通讯部门信息传输故障等其他情况。因无法与市民取得进一步核实,具体原因暂时无法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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