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天御翰林院欺骗消费者 土地手续不全就销售

师女士
2022-03-28 15:01
点击数:

本人及朋友2019年2月6号在大荔天御翰林院购买2号楼一单元1601面积128平,当时交了定金20000把房子定下来后期商业贷款购买,期间通知我说之前的户型相关部门没通过,让我选别的户型,我门选择了128户型125户型,当时说次年底交房,至今没有建筑交房,期间多次催工没有进展,要求退我们定金,开发商也是各种推脱最终无果,2021年9月我给大荔住建部、住房股多次打电话投诉,后来说让我回去处理,于同年9月6号回到大荔住建部、住房股以办事人不在为由拒绝了和我见面,无奈之下只好开发商申请退房协议,当时答应我最晚12月6号给我退款,到目前一直没有给我们退款,恳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协助我们尽快拿到钱,致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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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28 15:01
已转交 2022-04-08 15:31
已反馈 2022-04-18 15:32
已反馈 2022-04-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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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天御翰林院欺骗消费者 售楼部已查封
大荔县
2022-04-18 15:32

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2年3月28日,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编码:网调字(2022)第04023号反映天御翰林苑2号楼1单元1601室相关问题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立即与企业取得联系,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师女士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诉求

大荔县天御翰林苑相关问题

三、调查处理情况

信访人于2019年2月缴纳2万元订金,订购大荔县天御翰林苑2号楼1单元1601室单元一套,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天御翰林苑无开发企业资质,对其违规设立售楼部问题,我局于2019年12月联合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该售楼部查封。对于购房群众要求退房退款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均无进展,为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解决,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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