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枉顾合约强制收取暖气费并拒退押金
被压榨的房客 点击数:
已发布2021-10-21
我租的经开区麟凤尊汇小区一户房的次卧,签了一年合同,合约时间2020.11.30~2021.11.30,房租已经全部付完,押了一个月押金,由于我国庆后就跟房东说到期搬走不续约,房东就给了两个霸王条款供,条款如下:
方案一:强制要求我们提前一个月搬走,也就是10.30日搬走,退我押金,但是不退我11月一整月的房租。
方案二:不同意方案一那就必须交四个月暖气费(11.15~次年3.15),交完后11.30到期搬走退押金,否则不退押金。如果因为不退押金到期不搬,她就换锁,把东西扔出去。
上述方案让我们二选一。
本来我们所有租户提前和房东沟通好今年冬天不要暖气的,接受交30的空置费,但是现在由于我们不续约并且不同意上述霸王条款,强制要求我们必须开暖气,而且必须7一次性付4个月暖气费(11.15~明年3.15),拒交就不退押金从押金里扣除,到期自己搬走。
我表明暖气费我们会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付给她,11.15开始供暖,我合约是到11.30,在比期间的暖气费我会如数上交,她态度很强硬的拒绝而且出言不逊。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已转达2022-03-04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律师解答
已回复2022-03-04
单位:记者调查
标题:热线律师说|房屋中介能以“押金过期”为由不退押金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 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自己在中介公司租的房子转租后,中介公司以“押金过期了”拒不退还租房押金。
网友称,自己2021年在西安海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的房子,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告知可以随时退房,等房子再转租出去可以退押金。2022年房子转租出去后,中介公司却以“押金过期了”拒不退还租房押金。
针对“房屋中介拒绝退还租房押金”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的张一鸣律师。张律师表示,押金并不存在“过期”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租客不存在违约行为,房东应退还租房押金。
张律师称,押金并不存在“过期”的情形,租房押金主要是对租客完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担保,特殊情况下租房押金又具有担保和违约金的双重功能。
若租客不存在违约行为,房东应退还租房押金。即租客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水电费等事项,且不存在损害租赁物、滞留物品等情形,租期届满租客退租后,房东应按约及时退还租房押金。
若租客存在违约行为,给房东造成损失的,房东可依约没收或扣除部分租房押金。即租客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给房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没收或扣除部分租房押金系违约责任形式。
张律师表示,网友要看一下与中介所签订的合同,确定一下合同中关于押金条款的相关责任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不退押金是不对的。因为押金实际上是给房东的,也就是出租方。即使中介在租房时收取押金,也是代房东收取而已,押金与中介实质上无关。
“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视情况而定。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任何一方违约,都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张一鸣律师说。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发表您的看法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