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冷安公路扩建占地拆房 至今不给补偿

白芳
2021-10-1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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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白芳,家住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高峰镇两河村2组,2018年冷安公路扩建时未协商落实征地补偿相关事项就开工占地,后续也没有任何解决措施,政府不予理睬。2019年初紧急通知我搬走屋内所有东西,开挖路面,我所处高峰镇两河村,房屋被划在了红线内,政府人员说是必须拆掉,并承诺拆房补偿,我雇人搬空3层楼的货物和家居设施后,却再也没有了下文。

修路期间,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几经辗转四处租房,负债累累。 我几次询问政府相关人员,并无任何明确答复,只说让等,各个部门像踢皮球一样互相推脱,到现在无人落实。

直到现在2021年工程已完工,占了我家道场100平米也未赔偿,对我的生活、健康、人身安全、生意经营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欲哭无泪,求助无门。

1、本人所经营2家商铺(钢材、家具)被迫停业,库存积压,损失巨大,入不敷出,导致一家六口三年来无任何经济来源。

2、道路施工损毁私人修建的生活用水管道,未见维修或赔偿。

3、道路加宽占用本人房屋前空地约100平米及化粪池一个,影响日常出行生活,前一脚在马路上,后一脚还在屋内,潜在危险时刻存在,试问这还是常人生活环境吗?

4、深挖路面,房屋基础被损坏,导致屋内墙体不同程度开裂30余处,雨天渗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危害人身安全。

5、因政府提出修路须拆房,责令我限期搬家,产生雇佣费用2000元,在外租房费用40000元,购买屋后坡地费用20000元,建筑材料存货已腐坏。

现将情况说明呈上,恳请政府能够切实解决我当前面临的困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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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0-18 15:27
已转交 2021-11-0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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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安公路扩建占地拆房不给补偿 交通局回复
镇安县
2021-11-19 17:01

镇安县交通运输局回复: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1〕第11035号)网友反映“镇安县冷安公路扩建占地不给补偿”,收悉。镇安县人民政府已转交我局调查办理,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网友所在地高峰镇镇政府在2021年10月18日接到县委网信办转办的高峰镇两河村白芳在微博上发表《镇安县冷安路公路扩建占地拆房 至今不给补偿》的舆情信息后,就成立了由镇人大主席余立平、冷安路项目管理处张晓明、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黄艳、镇司法所所长陈鹏、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干部朱才宏、镇信访干部王琳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与户主白芳再次正式协商,未达成协议。

二、2018年4月冷安路改建工程动工建设,白芳房屋在征迁范围,当时由于征迁组按县政府《冷安路征迁安置实施方案》标准与其未达成拆迁协议,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建设单位把该处公路进行了优化变更设计,将原公路边沟由明沟变成了钢筋混凝土管网暗沟,公路用地变窄,公路只占用白芳房前道场,房屋主体结构保留。

三、白芳要求七项赔偿共108.8万元(不包括拆迁)费用清单如下:

1.深挖路基,造成房根底部多处凸出,机器震动力度过大,靠房子太近,造成三层楼多出裂缝漏水,要求赔偿20万元;

2.本人私拉自来水三股水管全部毁掉,要求赔偿1万元。

3.自修路开工起本人所经营的钢材、家具停业,严重危及一家人的生活问题,预计售卖钢筋一年挣10万元,三年共计挣30万元;售卖家具一年挣10万元,四年共计收入40万元。要求赔偿四年经济损失70万元。

4.因修路须拆房,本人三楼旅社(1.5米床)全部搬到后面别人地上放着,现在全部损毁,床损失共计1.6万元,旅社收入一年1.5万元,四年共计收入6万元。要求赔偿7.6万元。

5.因要拆房在外租房6间,房租租金为6.6万元,要求补偿租金。

6.请人工搬家费用5人2天,共计0.2万元。

7.因拆房致使白芳急着商量买他人二块地皮,一块地皮1.4万元,另外一块地皮2万元,共计3.4万元。

四、由于白芳所反映情况和补偿诉求与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有出入,工作组将按照县信访局专项会议要求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并与白芳进行沟通协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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