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延安市宝塔区第四中学家属楼的住户(现为宝塔区六中),这里是我们生活居住的家园,我们都是有不动产证的合法住户,最近接到宝塔区房屋征收中心和宝塔区教体局的联合通知准备拆迀这里,将我们这里按棚户区的标准强行拆迀,我们住户坚决不答应,理由如下:
1、我们居住地是学区中的学区(宝塔区四中是名校,这里又是在四中学校里)根本就不是文件里所说的棚户区,现在按棚户区的标准拆迀补偿能把我们住户亏死,宝塔区房屋征收中心和宝塔区教体局依据究竟是什么?
2、我们房子面积都是50-60平米,拆迀款不够买新房子的三分之一,空缺的资金由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