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林苑公租房不给承租人办理车位包月
用户_Pb60 点击数:
已发布2021-03-17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书香林苑小区阳和物业不给承租人办理车位包月,小区地库南区北区都开通了,剩余大量车位,只允许收费停放。
已转达2021-03-24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住建局
已回复2021-04-07
单位:西安市住建局
标题:书香林苑公租房办理车位包月问题 住建局答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西安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现阶段公租房小区停车收入为国有资产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为加快车位周转、提高车辆停放效率、确保每位车主都有停车的权利,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建发[2019]139号),文件及后续工作安排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不实行包月停放,选择按次计费的方式。
西安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停车收费用现行标准,是根据2020年11月5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8号),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次)收费标准具体为: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4小时为一次。室内临时停车一类2.5元/车位·次,二类2元/车位·次。露天临时停车2元/车位·次。
建议市民按照自身停车需求选择停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如有后续疑问,请网友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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