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旅游环线二标段用石粉代替河沙砌浆

做好事的老百姓
2020-04-2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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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旅游环线二标段施工单位用石粉代替河沙砌浆砌石,请问设计方案是用石粉代替河沙砌浆砌石嘛?还是大老板后台关系比较硬,可以自己做主用石粉代替河沙?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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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明星村旅游环线施工偷工减料 责令停工
石泉县
2020-05-09 14:23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自收到贵网络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0〕第04155号)反映“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旅游环线二标段施工偷工减料”的情况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迅速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旅游环线二标段工程全长4.076公里,投资预算1288.8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挡墙砌筑工程及安全设施等。该项目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采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材料,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该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计划2021年1月完工,建设单位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为陕西嘉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陕西康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近期汉江河砂原材料紧缺,原砂石供应商将24.5m3机制砂运抵至料场,在未经试验检测和未重做配合比的情况下,欲拌合使用,经监理单位及时发现,已将该砂予以封存。同时,监理单位调出前期送样配合比报告,显示浆砌片石挡墙设计为M7.5#砂浆的汉江粗砂,符合建设质量标准,确认该砂未使用。但该项目存在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围挡,无关车辆及人员可随意进出;监理单位监管缺位,致使不合格砂进入料场问题。

三、处理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已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将进场的汉江砂与机制砂的混合物约24.5m3做报废处理,分别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罚款,同时将上述问题在全县交通建设项目范围内进行通报,警示各参建单位要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强化项目质量监督,重点抓好原材料入场、施工技术等关键环节,坚决从源头上杜绝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各类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质量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督,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建设质量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返工。

感谢网友“做好事的老百姓”对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各级新闻媒体对我县交通建设项目质量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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