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水岸郡城”小区开发商诸多不合规事项的投诉

刘先生
2020-04-16 10:05
点击数:

有关石泉县“水岸郡城”小区开发商(陕西天汇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诸多不合规事项的曝光和投诉

尊敬的有关领导:

安康市石泉县水岸郡城小区开发商诸多不合规、不透明的操作,使得百位业主们怨声载道,衷心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监督并彻查开发商问题并尽快处理业主反映的有关问题,让我们上百位业主能住的安心。

“水岸郡城”3#,5#楼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水岸郡城开发商未能履行购房合同的相关规定,不同程度上造成交房日期违约12个月以上,并且在违约金赔偿问题上一推再推,找出各种理由拒绝赔偿违约金,2013年初购房,直今未赔偿违约金。

2.开发商2013年开始预售楼房,到2020年4月水岸郡城3号、5号楼上百位业主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合同上写明开发商统一办理产权证,主因开发商一直推迟未办。时至今年4月初所有业主向政府投诉,才通知每户业主办理,但是开发商说每户增加10--15平方米左右,要求必须补钱才给办证。前几年业主问房产证时,开发商从未告知房屋面积有增加,如果交房时告知,业主可以选择退房或另外协商,现在基本所有业主都装修入住2-3年了,才告知面积增大,这种行为有故意欺骗强制消费现象,望政府相关部门彻查此事。

3.小区公共设施不齐全,路灯未装,各户门禁如同摆设,小区没有绿化,开发商售楼时承诺从3号、5号楼4层搭建天桥直道石泉县医院后面,现住了3年也未修建,导致百位业主出行不方便,不能欺骗业主。很多业主当时购楼就是看到有天桥出行便利等宣传的相关规划,就购买了,没想到开发商不履行约定。

4.“水岸郡城”开发商从未正式以书面形式告知交房事项,在2015年10月份通知交房时基本上就是给业主一个钥匙,签一个房屋装修合同,交装修押金,并没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确定房屋可交房的一切资料证明,交房时也未告知业主房屋面积增大。直到2020年4月初,业主催促办房屋产权证书才说每户面积增大10--15平方米,我们全体业主觉得超过正常范围:怀疑修建房子哪些地方出现错误,质量是否合格等。而且开发商明知面积增大,交房时也隐瞒不告知,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拖了如此之久到办理房产证才告知需要如此大的补差面积,那这个面积到底从何而来,依据又是什么?所有业主均不认同,我们需要重新测绘,而不是开发商信口开河,采取先卖房模糊处理,后期办理房产证时进行大面积补差价!

5.开发商所谓的“公摊面积”,仅以3号楼为例(19层),就达到了惊人的25.82%,5号楼(22层)公摊则高达近30%,远远高于市场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对于如此之高公摊面积,极不合理,开发商并未透明详细告知。损害广大业主知情权,涉嫌欺诈。

6.开发商为追求利益私自将四楼的环形消防通道卖给住户做了玻璃房,致四楼以上所有住户的生命安全不顾!众多业主多次反映,并未得到有效整改拆除。

陕西天汇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严重损害业主们集体利益,我们全体业主强烈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彻查开发商问题,早日解决业主们反映的问题,望政府部门能重视业主反映的问题,让业主们住得放心,安居才能乐业!

此致

礼!

岸郡城小区全体业主

2020年4月15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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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4-16 10:05
已转交 2020-04-21 17:12
已反馈 2020-05-13 17:50
已反馈 2020-05-13 17:5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石泉县水岸郡城开发商违约交房 正在进行协商
石泉县
2020-05-13 17:50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部转来的《西部网民生热线》(网调字〔2020〕04092号)收悉。感谢贵部多年来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县已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水岸郡城违约交房问题

经调查,水岸郡城小区由陕西天汇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泉县分公司开发建设,项目负责人彭强,2013年3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6月竣工。购房户分别在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之间等不同时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交房时间也不同,有部分购房户存在逾期交房问题。目前,开发商与购房户正在进行协商。

二、关于办理产权证问题

县物管所、县不动产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就该小区办证相关事宜正在与开发商调解处理,力争尽快办理分户手续。

三、关于小区公共设施不齐全,没有绿化问题

经查,众享物业公司已于2018年进驻该小区,小区路灯、门禁、监控系统安装齐全。目前,小区因受地形限制未配套绿化建设,公司承诺待整个小区完工后,以盆栽的形式进行绿化。

四、四楼环形通道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四楼环形通道现搭建了几个临时遮阳棚,原设计为商业与住宅的退让平台,开发商未出售给任何购房户。诉求者称“开发商为追求利益私自将四楼的环形消防通道卖给住户做了玻璃房,致四楼以上所有住户的生命安全不顾”情况失实。

五、关于公摊面积问题

该开发公司于2013年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石房字〔2013〕预售证第018号)。现该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陕西城业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石泉县分公司实地测绘,测绘报告已通过县不动产局审核,并将测绘报告公示于该小区,不动产局审核后的测量面积为不动产证登记面积,如对此次报告有异议,业主可申请不动产局复核,或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公司重新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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