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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城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车辆事故 拒不承担后果

WQY 点击数:

已发布2018-01-31

我是长安区航天大道富力城小区的业主,2018年1月29日早上7点钟,我从小区北门车库驾驶车辆驶出,到达门口转弯处,由于物业未及时清扫积雪,导致车辆打滑不受控制,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的全程,都有行车记录仪的清晰记录,地面上的情况也能清楚看到。车库管理费每个月业主要交150元,我们认为物业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大家上班高峰期清扫积雪是必须的。事情反映到物业后,我希望物业能承担我的车辆修理费,但是物业拒不负责。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已转达2018-02-01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律师解答

已回复2018-02-01

单位:律师解答
标题:物业不清理积雪导致车祸该不该负责? 律师解答

针对你咨询的问题,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杨磊律师回复: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这是物业公司的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其中就应当包括及时清扫积雪,给小区内的业主提供通行的便利的义务。

同时,车主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驾车过程中也应具有谨慎注意义务,由于其自己疏忽大意,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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