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新城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多年未审批通过

蓝关古道
2022-11-23 10:30
点击数:

尊敬的蓝田县人民政府:

我是蓝田县蓝关街道新城村一组村民,今年已经32岁,家中8口人!一大家子人还住在两间宅基地里。妯娌矛盾日益增多,给家庭以及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宅基地申请书,已经递交七八年了,到现在还放在蓝关街办土地办,依然没有得到审批!我递交的申请书都七八年了,还是得不到审批。难道文件没有下发到基层政府吗?还是基层部门的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呢?这么长的年限,熬白了一代人的头发!!写了多少反映信,找了多少次街办政府!始终没有一个审批的意思!多次去相关部门了解,现在审批宅基地权限已经是镇政府职权范围!为啥不能落实呢?文件写进土地法里,难道公务员们看不到吗?执行不下去吗?还是不想给我审批呢?请蓝田县人民政府回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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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23 10:30
已转交 2022-11-29 11:02
已反馈 2022-11-30 17:05
已反馈 2022-11-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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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村民宅基地申请问题 申请资料已上报
蓝田县
2022-11-30 17:05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2]第11111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蓝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蓝关街道新城村一组村民王某某,家中共8口人(分别为:王某某及其妻子、儿子、父亲、母亲、弟弟、弟媳、侄子)。目前该户拥有一处住宅,占地面积约0.5亩,房屋结构为砖混两间三层,建筑面积约240余平方米。2019年王某某向新城村一组递交宅基地申请,经新城村村组评议研判、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拟定给王某某及其他群众在县城北环路延伸段312国道西边(原新城村老砖厂)划拨宅基地。目前王某某及其他群众宅基地申报资料已上报街道办,因新城村一组拟划定的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依据《土地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蓝关街道办已向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上报了农用地转用需求,待审批后,蓝关街道会第一时间审批,解决群众宅基地需求。

下一步,蓝关街道将认真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快审批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便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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