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回复:11月23日,收到陕西西部网网友反映“彬州市新民镇屯庄村附近化工厂排放刺鼻气体”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定投诉人反映的化工厂是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彬州市新民镇高端化工园区.经调查,网友反映问题不实。
一是投诉人反映的“排放出大量浓烟和气体”,经核查,实为该企业循环冷却水凉水塔水蒸汽排放。该企业锅炉烟气, 采用SNCR+SCR脱硝+炉内石灰石燃烧及生石灰半干法脱硫+ 布袋除尘及电除尘处理工艺,实现超低排放,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与咸阳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进行实时监测,未发现废气排放不达标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该企业前三季度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氨、硫化氢、甲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一 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是投诉人反映的“闻到很刺鼻的味道”,现场检查时,陕西渭河彬州煤化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执行重污染天气3级响应,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刺鼻气味。
三是投诉人反映的“噪音大”问题,现场调阅该公司前三季度噪音监测报告,厂界噪音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疫情影响,该企业四季度自行监测暂未开展,已督促企业待疫情稳定后立即组织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