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忆特忆家租赁公司租客提前退房被拖欠租金

Elegysongs
2022-10-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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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2年7月7日通过安居客,在西安忆特忆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房至雁塔区茶张馨苑4-2403,到2022年8月28日离开,共付房屋押金加租金4个月共3800元,但是只居住不到两个月,按合同应退剩余租金,但是至2022年10月9号并未退还剩余租金。且中介多次以信息不够为由拖延时间。中间交的房租也没有给发票,估计还有偷税漏税嫌疑。其租房环境差,合租并未安排相应的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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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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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0-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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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忆特忆家租赁公司克扣租金 问题已解决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2-12-01 18:01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查,西安忆特忆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特忆家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1幢10504室,登记机关为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园包含“住房租赁”。该公司已在西安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开业申报,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据了解, 投诉人赵先生于2022年7月1白与忆特忆家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赵先生于2022年8月28日由于个人原因提前退租,忆特忆家公司拒绝退还赵先生1900元房屋租金,双方交涉无果。关于投诉人赵先生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1月16日15时10分与赵先生取得联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客提前退租构成合同违约,赵先生需向忆特忆家公司支付1900元作为合同违约金。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赵先生同意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此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在调查中发现,忆特忆家公司与赵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未进行网签备案。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督导属地雁塔区住建局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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