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函旬交函〔2022〕186号关于网友反映“旬阳市交通局改扩建项目拖欠工资”的情况回复函西部网:
接到贵网发来西部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06112号)《关于网友反映“旬阳市交通局改扩建项目拖欠工资”的情况》舆情信息,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舆情旬阳市委宣传部 2022 年4 月转来《旬阳市网络(政务)舆情预警研判核查处置通知单》2022 年(04)号关于“陕西旬阳:交通局一公路改建项目不仅层层转包竟还拖欠工资”系同一事项,在 2022 年 4 月 19 日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共同调查,已做了答复。具体情况如下:舆情信息中反映旬小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项目甲方旬阳县交通运输局“他们或没钱支付不理不睬或,避而不见不予重视”。经查,截止目前,我局从未接到该反映事项来人和信访材料,在我局组织对旬小二级公路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核实调查登记,也未收到该项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旬小二级公路路面及安防项目工程,现项目已完工。截止目前我局共计支付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 80%,正在进行结算审计。自2017 年开始,我局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交银行统一监管,每次支付由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清单,由银行直接支付到到农民工个人帐户。针对舆情信息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局派专人于2022 年 4 月 14 日与信访人曹全富、隆忠军核实,曹全富系该防撞护栏承包人,隆忠军为带班长。该事项曹全富于2021年7月向赵湾法庭起诉,2021 年 12 月 20 日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2021)陕 0928 民初 1839 号下达了《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旬小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二工区防护工程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给陕西鑫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鑫途路桥公司又将该段墙式防撞护栏安装转包给南充市嘉陵区建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宏建筑公司安排苏增云在此负责工程,苏增云将墙式护栏交由原告曹全富施工,现工程已完工。经结算曹全富共计完成工程价2514672元,已支付 2048625.42 元,尚欠工程款466046.58 元。合同标的属于 102 省道旬阳至小河改建工程中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程。被告建宏公司委托工程管理人苏增云将该标段部分墙式护栏劳务交由原告施工。原告购买材料,提供工具,安装施工,完成墙式防撞护栏安装。原告工作内容技术含量低且与工程成果无关,故曹全富个人承包墙式防撞护栏安装不违反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据上述事实旬阳县人民法院于2021 年12 月20日作出了(2021)陕 0928 民初 18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南充市嘉陵区建宏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曹全富466046.58元及利息,利息以 466046.58 元为基数,自2021 年7月20日至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3.58%计算;二、驳回原告曹全富其他诉讼请求。
该舆情信息与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2021)陕0928民初1839 号《民事判决书》系同一事项,判决生效后,曹全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正在执行中。我局将该舆情发送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核实确认。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蓝海工〔2022〕39 号函)进行了回复,蓝海集团认为该工程合同已严格履行了约定义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