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文明小区水费价格6.0元/吨?

任先生
2022-05-2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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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文明小区十七街坊居民从物业公司购水,水费价格6.0元/吨。

1、 根据汉市价发〔2015〕18号文件规定执行,“各类用水具体价格标准:对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城区居民用水户第一阶梯终端价格每立方米2.90元(含水费1.65元、水资源费0.3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每立方米统一价格为2.95元(含水费1.70元、水资源费0.3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2、 根据2019年8月1日发布《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规定:“第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实行抄表到户的,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以外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且相关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未实行抄表到户的,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不得在物业服务费之外再单独收取相关费用,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核算办法。”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规定:“(三)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水电气暖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1)文明小区十七街坊小区居民每户都有单独的水表计量(人工抄水表),但是,从物业公司购水时,水费价格为6.0元/吨。物业公司给居民的解释是:供水总表与居民用户分表统计有差异,二次加压有电力消耗。根据上述规定:(1)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

(2)未实行抄表到户的,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不得在物业服务费之外再单独收取相关费用;

(3)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

5、 请陕西省场监管局,汉中市场监管局及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依法处罚物业公司,并责令物业公司限期退还多收的水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销售自来水,政府部门公示对物业公司的处理结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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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文明小区水费价格6.0元/吨?汉台区回复
汉中市
2022-06-29 15:23

汉台区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汉台区兴汉路文明小区十七街坊建设于1991年,属于老旧小区,共分为1、2、3、4号四栋楼。文明小区十七街坊现无物业企业进行服务管理,属小区自管,每栋楼均采取楼长制管理。其中2、3号楼由原自管单位已经完成自来水管网改造,属于直供水;1、4号楼自来水管网未进行改造。1、4号楼因年久失修,自来水管道均有损耗,你反映“文明小区水费价格6.0元/吨”主要存在于1号楼二单元,1号楼二单元共有住户18户,目前居住10户,水费收取由本楼楼长负责。1号楼二单元每月收到的自来水公司缴费单中包括住户水费和公摊水费。楼长按照自来水公司的缴费总数,平均算出每吨水费价格,然后依据住户用水情况和平均每吨水费价格核算出住户的用水水费。由于平均每吨水费价格中包括有公摊用水情况,造成群众误以为水费单价高。

6月1日,区住建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1号楼楼长进行了约谈,要求:文明小区17街坊1号楼水费管理按照住户水表记录用水和公摊用水两大块进行管理,住户水表记录水费按照规定标准每吨2.95元水价收取,公摊用水水费按照总用水量减去住户用水总量后剩余数量分摊,价格按分摊实际单独收取,并向业主公示核算损耗费用的数据及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凭证复印件。

2022年6月,文明小区17街坊已纳入汉台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其中包括自来水管网改造,改造完成后,可彻底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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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小区水费价格6.0元/吨 管网改造8月底完工
汉中市
2022-07-06 18:11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你栏目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05099号)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了解,并按照信访属地管理原则转汉台区住建局依法处理。现就第二项网民反映“汉台区兴汉路文明小区水费价格6.0元/吨”信访事件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台区兴汉路文明小区十七街坊建设于1991年,属于老旧小区。十七街坊共分为1、2、3、4号四栋,均施行楼长制。信访人为1号楼住户,因自来水管网年久失修损耗较大从而导致水费高。2、3号楼由原自管单位完成自来水管网改造,属于直供水。4号楼自来水管道损耗较小,因公摊费用低全楼住户用水价格正常。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文明小区水费价格6.0元/吨”主要存在于1号楼二单元,反映问题属实。文明小区十七街坊现无物业企业进行服务管理,属小区自管,1号楼由本楼楼长负责水费收取。其中,二单元共有住户18户,目前居住10户,每月收到自来水公司缴费单后,楼长到每户抄表后,按照本单元总水表度数,再均摊公摊水费到每户,最终按照自来水公司缴费单据实收取水费。因该栋楼损耗较大,公摊到每户后造成水费单价高。

6月1日,汉台区住建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楼长进行了约谈,要求按照向供水企业缴纳的总表水费和向全体业主收取的分表水费差额分摊费用,在规定的每吨2.95元单价外,单独收取,并向业主公示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凭证复印件和核算损耗费用的数据。同时,北关办事处已将该栋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对自来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预计2022年8月底完工。

三、走访沟通情况

由于信访人不方便见面,汉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将处理情况反馈给留言人,留言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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