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术后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卡办理流程咨询?

用户_xV3P
2022-01-22 10:38
点击数:

本人妻子2021年11月中旬确诊乳腺癌已手术,后期需要按时吃药打针治疗,门诊无法报销,医生说要自己申请,请问慢性病卡怎么办理及流程。以上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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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1-22 10:38
已转交 2022-02-10 14:56
已反馈 2022-02-21 14:57
已反馈 2022-02-2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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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洛南县慢性病卡办理流程是什么? 政府办回复
洛南县
2022-02-21 14:57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单位转来关于网友“用户-xV3P”反映“慢病卡办理流程咨询”情况的信件/留言办理单,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医保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用户-xV3P”反映称,本人妻子2021年11月中旬确诊乳腺癌已手术,后期需要按时吃药打针治疗,门诊无法报销,医生说要自己申请,请问慢性病卡怎么办理及流程?

二、政策基本情况

政策依据:商医保发〔2021〕10号《关于规范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第四部分“资格认定”第(一)条“办理程序”规定:

参保人员持申请资料并填写《商洛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所在村社区卫生室(站)、镇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镇办卫生院加注意见后,报由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汇总,并负责审核,组织鉴定、认定。

第(三)条“认定确认”规定:

鉴定结果经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系统,并报市医保经办处备案。同时,发给患者门诊慢特病治疗通知书或卡,并通知到各镇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第五部分“费用结算”第(一)条规定:

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县区管理、限额支付”,原则上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或委托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相关病种处方,到已与医保信息系统嵌入式联网、具备直接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认定病种相关的医疗费用,在支付限额内直接结算。

第(二)条规定:特殊情况回参保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因急诊、异地就医、异地安置等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患者需携带《商洛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补助结算申报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卫生室(站)收集初审,所属镇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复核后,报由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答复意见

关于“慢病卡办理流程咨询”的信件/留言,依据商医保发〔2021〕10号《关于规范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商洛市使用情况,答复意见如下:

1、网友“用户-xV3P”应填写《商洛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三种资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所申报病种近两年内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如住院病历为两年以前的,需再提供近两年两及以上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阳性报告单);③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二年内)。

2、申请资料交至患者户口所在镇(办)卫生院;县医保经办中心负责统一安排全县慢性病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批复文件)反馈镇(办)卫生院,发给患者《门诊慢特病治疗通知书》。

3、患者按《门诊慢特病治疗通知书》的时间、资料等具体要求,在镇(办)卫生院申请报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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