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绿地一期严重违约 修缮期间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

绿地一期业主
2021-12-02 10:08
点击数:

我是绿地一期28号楼1单元501业主,2021年9月1日绿地通知交房,因是精装房,所以需要业主验房,不符合交付标准的地方,绿地进行维修。按照购房合同,绿地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缮工作,并承担60日内的物业费。如果60日内未完成修复,绿地应继续维修并承担双倍物业费。但绿地的做法为,要求业主承担交房后,维修期间的物业费,我的房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今已过去90日,绿地依然没有维修完毕,一直再拖,但还要求我自行承担自9月1日至今的物业费。

因此,绿地严重违反合同,合同拍照见附件。

违约之处:1、60日修缮期间,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

2、90日内没有修好,仍然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应该由绿地承担双倍物业费赔偿责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1-12-02 10:08
栏目组 将及时为您转办
已受理 2021-12-02 10:08
您的留言已审核通过,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及时为您转办。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