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公司总经理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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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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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 陕西某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年会聚餐时,高某亭手拿香烟将刘某右脸部烫伤。高某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全文如下:

2021年2月5日,我局唐延路派出所接110转警称,辖区唐延路卜蜂莲花三楼熊猫川菜馆有人发生纠纷。

经警方现场调查,2月5日晚,陕西某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年会聚餐时,报警人刘某(公司员工)和高某亭(公司总经理)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高某亭手拿香烟将刘某右脸部烫伤。

目前,高某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此前报道:

近日,陕西某能源公司员工刘尧(化名)在网络上举报,因业绩差,自己在今年2月5日时,遭遇该公司“一号位”高华(化名)的“侮辱性惩罚”:“两次把燃烧的烟头按到我脸上,烫了两个伤疤扬长而去,并称疼才能长记性”。

3月22日,刘尧告诉记者,事发后,高华多次私下要求和解,称因醉酒不小心烫到,但被他拒绝。

而此前,该公司对高华曾做出处罚三个月绩效的决定,但刘尧质疑高华是上级公司领导,兼任该公司负责人,下级处分上级无效,拒绝接受道歉。

“我正和别人说话,他一个烟头就按我脸上了”

刘尧告诉记者,他今年37岁,是某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

2月5日上午,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员工,晚上到西安高新区一饭店参与团建聚餐,刘尧作为片区负责人身在宝鸡市,总经理高华单独发微信给他,表示“辛苦一年了,过来聚餐”。

高华发给刘尧的微信截图

“晚上10点,在连包的202和203包间,席间公司总经理高华说:‘我从小习惯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出血,让他意识到疼,就是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我要收拾完成不好的人;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时候,我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人,我要的是森林,不是树木,更不是刺头。’”

刘尧介绍,入席后高华便开始言语挑衅,并称刘尧及其他几位同事业绩不好,需要被收拾。

“我正和别人说话,他一个烟头就按我脸上了,我还以为是谁不小心,转过脸看的时候,第二下又烫到脸上了。”刘尧说,烫完第二下,高华当众问他,“疼不疼?烫不烫?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事发后刘尧并未与高华有冲突,而是选择了报警。高新区唐延路派出所民警向现场人员了解了情况,而高华在民警到来前离开了现场,刘尧因没有警方的司法鉴定委托书未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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