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洛源镇五龙村村民名下多出8300元贷款

雨一直下
2021-01-2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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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洛源镇五龙村村民白德海,本人从来没有办理过贷款业务,但近期有陕西信合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欠款,因子女都在外务工。家属去了陕西信合洛源镇支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2006年,在同一天贷款两笔一笔2500还有一笔5800元。但是本人及家属从来没有办理过贷款业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催缴还款,其他情况他们也不知道。本人还身患残疾,8500元是一笔不小的贷款,本人及家属从来没有办理过,是否会对本人的征信产生影响?请求政府部门还当事人公道以证清白,当时办理放贷业务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是否合规?到底是谁贷走了这批8500元的贷款?希望得到解答,感谢政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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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名下多出8300元贷款 两笔贷款已经清偿
洛南县
2021-02-01 16:41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21年1月29日,我办接到贵网转来的《洛南县洛源镇五龙村村民名下多出8300元贷款》舆情调查函后,立即安排专人就网友反映的问题展开全面调查,核实处理,现就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反映人白德海,家住洛南县洛源镇五龙村,出生于1957年12月25日,反映本人没有去信用社办理过贷款,但近期有陕西信合的工作人员上门催缴欠款,经去网点咨询,信用社答复其在2006年同一天办理贷款2笔,分别是2500元和5800元。本人及家属从来没有办理过贷款业务,请求政府部门还当事人清白。

二、涉及的贷款情况

经系统查询,所反映的两笔贷款属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源信用社的贷款,借款人为白德海,借款人住址为洛南县洛源镇五龙三队,两笔贷款的系统发放日期均为2005年8月17日,贷款金额分别为5800元和2500元,期限3年,贷款到期日为2008年8月10日和2008年8月18日,贷款利率8.64‰,办理该笔贷款的客户经理为张德山。

三、贷款核查情况

经查,白德海在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无贷款,所反映的两笔贷款分别为白德江2005年8月18日(借据签订日期)在洛源信用社贷款5800元;白来宝于2005年8月15日(借据签订日期)在洛源信用社贷款2500元,两笔贷款的借据身份证信息为白德江和白来宝。贷款发放责任人为张德山,系统将白德江和白来宝客户身份信息错误录入为白德海,身份证号码录入为白德海的身份证号码。

四、问题处理情况

(一)责成两笔贷款的发放人原洛源信用社信贷员张德山对两笔贷款本金及利息已于2021年1月29日进行了清偿,结清了白德海名下贷款及利息。

(二)由洛源信用社联系白德海,告知情况,取得当事人谅解。

(三)由县信用联社上报省联社将个人征信系统中白德海两笔贷款征信信息进行修改,消除不良信息对白德海个人征信产生的影响。

(四)由县信用联社对全体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针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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