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日期未提到车奥迪4S店却拒退定金 律师:可要求解除合同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21-01-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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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车,约定交车日期车没拿到,定金却退不了,西安市吴女士最近正在为这事烦恼不已。近日,吴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于今年1月1日在沣东奥迪4S店全款购买一辆奥迪Q3,当天她向4S店交定金2万元,本来双方约定6日提车,但却发生了意外。

约定日期未提到车 4S店拒退定金

“这款车子合同上写的是23万,因为除了车价外,还需要付装潢费用8800元,其中包括360全景影像、贴膜和行车记录仪。”吴女士告诉记者。

然而在提车的前一天,奥迪4S店的销售人员却告诉她,全景影像不是原厂的。吴女士表示,她得知情况后非常生气,“为什么当时买车时销售不说清楚呢?”

但到了1月6日交车日期,销售告诉吴女士,即使不是原厂的全景影像也没有货,装不了, 需要等等才能提车。听到这,吴女士决定退车,并要求奥迪4S店退定金。

但令吴女士没想到的是,奥迪4S店方面表示,已经签订了合同,无法退款。

吴女士与销售人员聊天记录。

根据吴女士提供的合同,上面明确写着,“如供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向需方返回定金”。

吴女士告诉记者,“我没有按交车日期提到车,很明显4S店违反合同,我现在只是想拿回定金而已。”

随后,吴女士多次联系奥迪4S店,依然没有结果。

吴女士与奥迪4S店所签合同。

1月15日,记者分别拨打了奥迪4S店销售和客服电话,销售表示,之后会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一直未接到该销售人员电话。奥迪4S点方面则回复称,会在1月16日与吴女士当面沟通处理此事。

律师:当事人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违约金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安徽徐秉诚事务所律师吴峻。吴峻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中,首先,商家有告知义务,消费者有知情权。其次,即使双方有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也就是消费者的解释。

在吴峻看来,此次事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违约?其实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支付定金并成功提交订单之时,买卖合同就已成立,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而时间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对方未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交付,应该认定为违约。当事人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违约金。”

近几年,汽车维权事件屡屡发生,在购买汽车时,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吴峻建议,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一定要约定清楚,对于有争议或模糊的约定,可以手写合同补充条款。后续碰到问题可以先协商,然后再寻找消费者协会等帮助,如果再解决不了,那么就走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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