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龙门镇桥南村在集体经济分红分配不公

守望者
2020-11-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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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龙门镇桥南村在集体经济分红过程中,村委会不予发放在册户籍人员的分红,原因是个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上班,请问分红与我个人的职业和工作性质有关系吗?发放分红的依据难道不是现有在册户籍人口?所谓的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无外乎是为了保障多数人员的利益,私自克扣村民分红,是有意中饱私囊,还是另有目的?请明查!

另外,我本人是大学生应聘进去的,与村集体的征地招工没有任何关系!通过村集体征地招工的,都户口不在村,村委会单方面为了平息他人的嫉妒之心,断然将我的利益克扣,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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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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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桥南村集体经济分红问题 韩城政府办答复
韩城市
2020-11-25 17:09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调查,我市龙门镇乔南村每年分红款项为土地入股分红,土地入股分红名单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商议确定,规定具有农村户籍且不在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享受该项分红。

因进入龙钢工作的本村人员为享受村集体指标进厂工作,且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保障,经村集体决策,该类人员不参与乔南村土地入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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